2024 年喀什市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防控工作,有效防范脊灰野病毒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巩固无脊灰状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 进一步消除我市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二)指标 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服苗率均 98%
二、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 全市区范围内
(二)对象 1
全市区范围内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出生儿童,不论其居住地、出生地及其有无既往免疫史,均接种脊灰疫苗
既往含脊灰灭活疫苗(以下简称 IPV)免疫史不足两剂次的,本次补充免疫补足两剂次 IPV
既往含 IPV 免疫史两剂次及以上的,两轮补充免疫均接种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以下简称 bOPV 滴剂 或 糖丸 )
(三)时间 第一轮: 2024 年 3 月 22 日-27日集中接种;28 日-29 日查漏补种
第二轮: 2024 年 4 月 19日-24 日集中接种; 25 日-26 日查漏补种
三、工作任务 (一)合理确定接种单位 1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情况,确保接种单位、工作人员数量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仔细分析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参加补充免疫接种人员、冷链设备配备、能开通使用在线版客户端(扫码、录入)情况,合理布局,接种点为有资质的常规免疫接种单位,须设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及注意事项),配备足够冷藏设备、疫苗等
每个接种点须配备足够人员开展工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 2人,负责通知、接待、发放知情告知单、搜索引导、组织等工作
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3 人,1 名健康检测人员,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