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推动全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进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26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9 部委《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24〕5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12 部门《关于印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建发〔2024〕2号)、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字〔2024〕1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 年,全面启动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秦楼街道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石臼街道分别新建成不少于 10 个达标示范小区;各镇完成 12 个行政村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模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 2024 年,全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2025 年,全区基本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分类方案
各镇、街道负责所在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推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进度计划和具体措施等
区直相关部门要根据 管行业必须管垃圾分类 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推动方案,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加快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运、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统筹布局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优先安排用地,并根据规划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自然和规划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明确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