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管理医学院附属医院特殊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为规范医用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制度1、由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具备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全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工作
2、每年底根据本年度用药量制定次年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药计划,经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按要求填写《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上报当地卫生主管部门部门批准后实施
3、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备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批发资质的医药商业单位购进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一般采购周期为三个月,采购员参考上三个月用量,制订采购计划,经科室领导批准后从符合要求的定点商业单位购进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进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6、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由药品供应单位由专人负责押运到仓库
7、追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用药计划经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委员会审核,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8、有关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品购进计划、供货商业单位资质证明等文件分类归档保存
9、抢救病人急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库存不足时,经科室领导批准后采购人员可以从其他医疗机构或者顶点批发企业紧急借用,工作结抢救束后一周内作好帐物处理手续并将借用的情况向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出库验收制度1、药品仓库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时验收必须货到即验,不得拖延
2、药品仓库入库验收时仓库大门封闭,在送货人在场情况下双人开箱验收,1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双人签字入库上锁后,送货人离开
3、药品仓库单独设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