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车辆解除抵押授权托付书 车辆抵押授权托付书三篇 托付人(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xx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托付 ,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受托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问题资料及供应的手续,均是托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托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托付书自签署之日起 天内有效。 托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经办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托付人状况,并保证本托付书的真实性。 2、本托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托付人、受托人所供应的身份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为本托付书的附件附后。 4、受托人在办理受托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所供应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手续由受托人保证其真实有效。 5、申请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 6、托付书的填写应精确,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委(受)托人为个人的签名,为单位的盖公章。 8、托付人及受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兹托付 前来办理我公司车辆(车牌号:*******)解除抵押业务,望贵所办理。 被托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供应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托付人均予以承认。被托付人对托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托付人的有关状况。 本托付书不得转托付。 托付人(签字和盖章): 机构代码证编号: 被托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XX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