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房地产居间合同 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 (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
第二条 (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市区(县)路弄号室共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权属为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 其他情况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 (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第四条 (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根据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根据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1、按该房地产(总价款/月租金计)%,具体数额为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币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根据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 %,具体数额为币元,退还委托人乙
第五条 (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