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7 篇【篇一】“七五”普法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李占海,男,49 岁,汉族,党员,中专文化程度。1990 年从部队复员回来从事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96 年——2024 年担任基层工商所所长 10 年,2024 年7 月担任华池县工商局法规股股长至今。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他勤奋学习,敬业奉献,全面提升执法水平,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法律规范执法行为,在他的带动下,华池县工商局的行政案件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不断提高,连年被县人民政府授予普法先进单位。他本人被庆阳市工商局评为 2001-2024 年、2024-2024 和 2024-2024 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他负责的普法工作也连续被县人民政府定为省、市普法观摩点。 一、刻苦钻研,锤炼业务能力 李占海高中毕业后应征入伍三年,退役后被分配到华池县工商局工作,没有进过正规的全日制高等学府、没有法学科班基础经历的他,在 3 个乡镇工商所辗转了 15 个春秋后,2024 年被调到了县局法规股工作。专职从事法规工作之后,他深感责任之重,压力之大。为了熟练掌握法规工作,他夜以继日,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在业务上勤学习,肯钻研,对新知识学习掌握很快,遇到有新法规颁布实施,就第一时间逐条逐字钻研,力求学深学透。执法办案中他善于分析,勤于思考,从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他的领悟能力和钻研精神得到了县局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更让他自己受益良多,在甘肃省工商局统一组织的科级干部培训中,他本人曾被评为优秀学员。 二、爱岗敬业,甘心履职奉献 十几年以来,工商系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华池县工商局办理经济案件的数量急剧增加,每年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都是一百多起,所有案件都经需法规核审后才能生效,但县局法规股只有李占海同志一人,面对不断增加的工作量,他毫无怨言,加班加点,以更大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了仔细的核审,十几年来,经他核审的案件达一千余件,没有一起引起复议或诉讼。县局每年组织对本年度查办的案件进行一次评查,每年进行不少于 2 次的行政执法督查,都是由他负责组织开展。他不厌其烦指导各工商所对本所主办案件的案卷进行自查自纠,然后交叉各工商所进行互查互评,找出案件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评比。经过他的不懈努力,各所法制员、办案人员能够面对面剖析、面对面纠错,法规股汇总整改意见,将评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促进了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