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杭州(施工现场) 甲方(需方): 中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浙江朗艺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组成 招标文件、招标答疑、询标纪要、投标文件、采购合同、书面承诺等相关的补充文件。 二、合同标的物 1 、本合同标的物为 自行车库钢质防盗门 ,由甲方向乙方购买。 2 、本合同标的物描述及价款如下表: 名称 产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钢质防盗门 浙江永康 1 0 0 0 ×2000 朗艺 樘 4 1 9 4 0 0 1 6 7 6 0 0 数量按实际发货量为准 合计金额(人民币)估: 零 佰 壹 拾 陆 万 柒 仟 陆 佰 零 拾 零 元 ¥:167600.00元 注:规格按现场实际实测尺寸为准; 本单价为进户门成品价,包括:制造、检验、运输、卸装、安装、灌浆、打胶、成品保护、免费维修保养期内的零备件、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3 、乙方提供的标的物应当符合以下第 4 项标准: (1 )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 )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 — 执行; 2 (4)甲方要求按 GB172565-2007、GA/T73-94 标准执行及现场封样为准。 4、乙方向甲方提供之标的物应由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所生产。 三、交货时间: 交货时间为: 2009 年10 月10 日—2009 年11 月10 日 ; 四、交货及验收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2 项执行。 (1)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不负责卸货。 (2)乙方送货至工地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 (3)甲方自提自运。 2、到货地点 省地勘队伍职工省直专用房杭州片项目部 验货人 王世财、胡仲生 。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的规定及计算方法: 取小数点后两位 。 4、甲方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后 28 天内送货完毕。货到时,甲方负责提供放置货物的场地和运输货物所需通畅的道路。 5、乙方送货途中由于损毁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予承担。 6、乙方将标的物送至合同约定的地点后,甲方检验收货: (1)货到后,乙方提供货物清单,由约定的验货人在 24 小时内组织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标的物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