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 Electromagnetic environnent requirements for aeronautical radionavigation stations UDC 621.396.933 GB6364-86 1 引言 航空无线电导航是以各种地面和机载无线电导航设备,向飞机提供准确、可靠的方位、距离和位置信息。来自非航空导航业务的各类无线电设备,高压输电线,电气化铁路,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等引起的有源干扰和导航台站周围地形地物的反射或再辐射,可能会对导航信息造成有害影响。为使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与周围电磁环境合理兼容,保证飞行安全,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管理和作为非航空导航设施与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兼容的准则。 2 中波导航台(NDB) 2.1 中波导航台是发射垂直极化波的无方向性发射台。机载无线电罗盘接收中波导航台发射的信号,测定飞机与中波导航台的相对方位角,用以引导飞机沿预定航线飞行、归航和进场着陆。 2.2 中波导航台包括机场近距导航台、机场远距导航台和航线导航台。近距导航台和远距导航台通常设置在跑道中心延长线上,距跑道端1000—11000m之间。航线导航台设置在航路或航线转弯点、检查点和空中走廊进出口。 2.3 中波导航台工作在150—700kHz范围内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划分给无线电导航业务和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的频段。 2.4 远距导航台和航线导航台覆盖区半径为 150km(白天)。近距导航台的覆盖区半径为 70km(白天)。 2.5 中波导航台覆盖区内最低信号场强,在北纬 40o以北为 70μ V/m(37dB),在北纬 40o以南为 120μ V/m(42dB)。 2.6 在中波导航台覆盖区内,对工业、科学和医疗设备干扰的防护率 *为 9 dB, 对其它各种有源干扰的防护率为 15dB。 2.7 以中波导航台天线为中心,半径 500 m以内不得有 110kV及以上架空高压输电线;半径 150m以内不得有铁路、电气化铁路、架空金属线缆、金属堆积物和电力排灌站;半径120m以内不得有高于 8m的建筑物;半径 50 m以内不得有高于 3 m的建筑物(不合机房)、单棵大树和成片树林。 3 超短波定向台(VHF/UHF DF) 3.1 超短波定向台是一种具有自动测向装置的无线电定向设备,通过接收机载电台信号,测定飞机的方位,引导飞机归航,辅助飞机进场着陆,配合机场监视雷达识别单架飞机。 3.2 超短波定向台通常设置在跑道中心延长线上,亦可与着陆雷达配置在一起。 3.3 超短波定向台工作在118~150MHz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