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的分类及特性 第一类:爆炸品(Explosives) 按照爆炸品的危险程度可细分为6 个小类 1
1 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起爆药、爆破雷管、黑火药、导弹等
2 类: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无引信炮弹、照明弹、枪弹、火箭发动机等
3 类: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或较小抛射危险两者之一,或者两者兼有但无同时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导火索、燃烧弹药、烟幕弹药、C 型烟火等
4 类:无重大危险的物质或物品,如演习手榴弹、安全导火索、礼花弹、烟火、爆竹、手操信号装置等
5 类:具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如E 型或B 型引爆器、铵油、铵沥蜡炸药等
6 类:不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质或物品
4 注2:《水路危规》中的分类为1
5 类 第二类:气体 1、 定义:在50℃ 时蒸汽压力大于 300kPa 或在20℃和101
3kPa 的标准压力下完全呈气态,经压缩或降 温加压后,贮存于特殊容器中的物质
2、分类 按液化方式 永久性气体:指在常温下加压不能液化的压缩气体
液化气体:在常温下加压液化的气体
可溶气体:经加压后溶解在溶剂中的气体
深度冷冻的永久性气体:在低温下加压液化的气体
按性质分类(IMDG-code) 2
1 类:易燃气体;2
2 类:非易燃、无毒气体;2
3 类:有毒气体 按性质分类(《水路危规》) 2
1 类:易燃气体 ;2
2 类:不燃气体;2
3 类:有毒气体 第三类:易燃液体 1、闪点 Fp:在试验条件下,易燃液体的蒸气与空气的混合气体遇明火发生不连续闪火现象的最低温度
2、定义: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 61℃c
c(开杯闪点 65℃o
c)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混合液体、含有溶解 固体或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