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玉门市花海至玉门镇通乡三级公路 工程施工招标 投 标 书 投标人: 合同段: 日 期: 第一篇:投标书 玉门市花海到玉门镇通乡三级公路工程 施工招标Hy2 第Ⅱ合同段 投标书 致:玉门市交通局 1.在研究的上述项目第Ⅱ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我们愿意按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总价,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工作。 2.第Ⅱ合同段由 K26+000 至 K53+000,长 27km 。 3.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监理工程师的开工通知书后,在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内开工,并在 个月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工程。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该工期从本投标书附录内写明的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 4.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按照你单位认可的条件,以本投标书内写明的时间和金额提交履约担保。 5.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 70 天的投标文件的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界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对我方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6.在合同协议书正工签订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7.我们理解,你单位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你单位接到的其它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你单位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8.随同本投标书,我们出具金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担保,如果我们在本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接受按投标须知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澄清与补正;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4 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时足额交履约保证金铃铛单位有权没收投标担保金,加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电话: 传真: 日期: 第二篇:投标担保 第三篇: 经公证的授权书 第四篇:承诺书 1、 中标人确保工程不转包、 不非法分包及确保工程资金不外流承诺书 致:玉门市交通局 我单位在玉门市花海至玉门镇通乡三级公路工程施工招标Hy2 第Ⅱ合同段工程施工招标中,如有幸中标,则在这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履行合同内容外,并郑重承诺: 一、 在此项工程的实施过程中,一定要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确保工期和质量,并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非法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受业主的招标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 为保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