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租赁土地改建合同 5 篇 个人租赁土地改建合同 1 甲方: 乙方: 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为增加经济社收入,由乙方承租甲方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土地一块。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一、地块地点 位于白云区石井大道石龙路红星段(土名石决、帮石)。 二、地块面积 甲、乙双方确认该地块的实际面积为 2376 平方米。 三、使用期限 乙方使用该地块的时间为三十年。即从 20_年 12 月 01 日起至20____年 11 月 30 日止。 四、场地使用费用以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 1 元计价。以后每三年递增 10%。 五、缴交租金时间:每年的 12 月 1 日至 7 月 15 日一次性缴交当年租金。 六、违约责任:甲方不得中途停止租赁关系,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必须赔偿。逾期不缴交租金,罚乙方 5%的滞纳金。 七、乙方在租用期内,如遇国家征用该土地时,甲方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国家有补偿时,土地补偿归甲方收入,机械、生产经营搬迁等补偿归乙方收入;建筑物厂房补偿按年限分摊,则建筑物补偿总金额除以三十年,已使用的年限补偿归甲方收入,未使用的年限归乙方收入,甲方收取乙方的租金至征用日的那个月止,多收部分退回乙方。 八、协议期满时,乙方所建的一切建筑物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如已方继续租赁,租赁形式、价格再行商定。但在同等条件下,必须优先续租给乙方,甲方只出租土地,其他事情由乙方负责。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红星经济联社一份,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即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日期:日期: 个人租赁土地改建合同 2 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与广西农业干部学校之间)的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见附件红线图)。该土地面积约为______亩(见红线图)。 二、土地租用期限租期定为______,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