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思考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体现了一定时期的社会经济政策,对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这里,谈谈我局在工作中遇到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以及几点思考:一、基本情况我局辖区现有福利企业户,其中××年度户共缴纳增值税万元,先征后返增值税万元;××年度户共缴纳增值税万元,先征后返增值税万元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户,按征收类型划分:一般纳税人户,小规模纳税人户;按经济性质划分:集体企业户,有限责任公司户;按经营类型划分:单独经营废旧物资户,既经营废旧物资又兼营应税项目户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一)、福利企业管理上存在的问题:⒈认定投资主体的政策不符合现在市场经济体制
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之一,就是福利企业是由民政、街道或者乡镇部门来投资兴办的
但是,在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这些福利企业改制后,企业主体已经是有限责任公司、私有制企业等所有制形式,它们表面上仍然挂着国有、街道办、乡镇的集体法人营业执照,实际上已经名不符实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我们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还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不符合现在市场经济体制的实际
⒉“四残”人员的安置比例不实
福利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另一个条件,就是“四残”人员的安置比例问题
我国税收政策规定,福利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其安置“四残”人员的比例必须占到企业生产人员以上
有些福利企业为了达到这个标准,采取种种方式弄虚作假,比如:有的企业只是将“四残”人员挂个名,以养待岗,不参加实际生产劳动,到了每年的年检或者民政、税务部门检查时,这些“四残”人员才到企业做一些临时性的工作
有的企业特别(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是民营、私营企业的管理人员较少,第1页共4页远远低于国家规定的这一标准,他们就将部分健康的生产人员列入管理人员名单,这样就使安置的“四残”人员的比例达到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