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科室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中学教科室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1、在学校行政领导下,对学校教育科研进行组织、管理、指导并承担一定的讨论任务,全面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日常工作。 2、参照省、市、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指导学校的教育科研管理,使学校的科研工作责任落实,任务明确,确保课题顺利实施,为学校教育决策当好参谋,为教育实践服务。 3、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教科室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 4、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和进展规划,制定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学期及学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和指导老师学习教育理论和新课程标准,及时介绍有关教育教学信息和科研知识,向老师推举,提供并选编有关学习资料,为老师的教育科研提供咨询服务。 6、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科研兴师”为目的,对课题进行有效管理(申报、审批、论证、讨论、总结、结题)和指导,负责对科研成果进行鉴定、总结、推广和奖励。 7、培育青年骨干老师,抓好学校科研队伍建设,以此带动学校老师队伍整体科研水平的提升。 8、收集、管理并推举老师论文著作,组织编辑《星海教育》(老师优秀论文集含德育科研)、《星海》(学生优秀文集),定期办好校刊《星海潮》。 9、定期组织学校教育科研的研讨、经验沟通和学术年会。 10、建立健全学校的教育科研档案。定期向主管校长汇报工作。 11、按上级教育部门的要求,组织老师的业务进修和继续教育。 12、配合学校办公室,做好学校的对内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