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委会、乡属部门: 根据青神县人民政府、县武装部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为确保兵源质量,按时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紧紧围绕确保兵源质量为核心,强化“征兵”意识,严格标准,法律规范程序,严肃纪律,改进作风,圆满完成 2024 年县政府、县武装部下达我乡的夏秋季征兵任务。 二、宣传动员 针对今年征兵工作,加强在体检标准和政治考核工作上的新要求和新变化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动员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各村要召开村社干部和群众会议,向广阔适龄青年广泛宣传征兵工作已展开,鼓舞有志青年踊跃参军。二是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对现役军人的政治、经济待遇以及对退、现役军人的优抚政策,激发广阔应征青年特别是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更好地执行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命令,加强对我乡今年征兵工作的领导,成立了 xx 乡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四、2024 年征兵政策 1、征集对象和年龄 男青年征集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初中毕业的,年龄为 18 至 20 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 17 至 21 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 17 至 22 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 17 至 23 周岁;本科毕业、讨论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 17 至 24 周岁。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征集条件 按新修订的《新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3、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审、体检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 4、征集时间 从 2024 年 6 月开始,9 月 30 日前完成。 五、总体安排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动员阶段(7 月 20 日前) 成立征兵领导小组,制定征兵工作实施方案和各种保障措施,召开征兵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征兵工作,将县下达的征兵任务分配到各村。 深化开展征兵宣传工作动员,激发适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