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乡人民政府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委会、乡属部门: 根据青神县人民政府、县武装部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为确保兵源质量,按时完成征兵工作任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坚决执行上级征兵命令,紧紧围绕确保兵源质量为核心,强化“征兵”意识,严格标准,法律规范程序,严肃纪律,改进作风,圆满完成 2024 年县政府、县武装部下达我乡的夏秋季征兵任务
二、宣传动员 针对今年征兵工作,加强在体检标准和政治考核工作上的新要求和新变化的宣传工作,把宣传动员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各村要召开村社干部和群众会议,向广阔适龄青年广泛宣传征兵工作已展开,鼓舞有志青年踊跃参军
二是要积极宣传党和国家对现役军人的政治、经济待遇以及对退、现役军人的优抚政策,激发广阔应征青年特别是大专以上学历青年参军入伍的积极性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更好地执行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命令,加强对我乡今年征兵工作的领导,成立了 xx 乡 2024 年夏秋季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四、2024 年征兵政策 1、征集对象和年龄 男青年征集主体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
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
初中毕业的,年龄为 18 至 20 周岁;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年龄为 17 至 21 周岁;大专、本科在校生,年龄为 17 至 22 周岁;大专毕业生,年龄为 17 至 23 周岁;本科毕业、讨论生毕业及在校生,年龄为 17 至 24 周岁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征集条件 按新修订的《新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