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开展的战略对策一、市场导向开发 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应该以市场为导向,在乡村旅游产品的开发中要表达以下几点: 其一,树立市场意识,开发适销对路的乡村旅游产品。 旅游者选择乡村旅游的动机主要有几个方面:满足回归乡村的需要,即对田园风光和乡村宁静生活的回归需求,向往“住农家屋、吃农家饭、干农家活、享农家乐〞意境体验;满足求知的需要,即组织城市少年儿童到农村去体验农家生活,加深对农民和农村的认识;满足怀旧的需求。因此,在乡村旅游产品开发中要牢固树立市场意识开发一些能满足旅游者上述需要的乡村旅游产品。 其二,树立品牌意识,以品牌促进乡村旅游的开展。 乡村旅游市场竞争十分剧烈,只有创立鲜亮的乡村旅游地品牌才能在剧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乡村旅游地的品牌战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结合市场调查和当地的旅游资源调查确定乡村旅游地的主题形象和目标顾客群;选择多种渠道宣传乡村旅游地的旅游产品;利用各种节庆活动扩大乡村旅游地的市场知名度等。在乡村旅游节庆活动的开发上不能仅仅依靠现有的农村风俗节庆活动,要将农事活动与旅游节庆活动结合起来,举办各种各样的“开荒节〞、“播种节〞、“插秧节〞、“收获节〞等活动,丰富当地的乡村旅游产品,并利用这些活动扩大当地的市场影响。 二、创新管理模式 四川成都市龙泉驿区之所以在乡村旅游开展上走在全国其它地方的前列,与当地政府的重视以及在政策上的大力扶持不无关系。多年来,当地政府每年拿出近 100 万元举办“桃花节〞,又筹划宣传了“赏果节〞,扩大了当地乡村旅游的市场影响;与此同时,政府对乡村旅游经营户实行“三证〞〔从业资格证、卫生许可证、营业证〕管理和实行统一收费标准,指导农民增设旅游工程并对其进行培训,为当地的旅游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和制度环境。 要实现乡村旅游的创新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其一,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完善乡村旅游的法律体系,制定乡村旅游的效劳标准。 从国外的经验来看,乡村旅游的法律体系有利于标准乡村旅游的市场秩序,保证乡村旅游健康、有序开展。在西班牙,每一个地区政府都有乡村旅游方面的立法,从立法上确立了乡村旅游的地位。西班牙国家和地方政府还就乡村旅游制定了很多行业标准,其中有一些是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标准,从而从标准上确保西班牙乡村旅游的质量。比方,对乡村旅馆,法律规定必须是具有 50 年以上历史的老房子,而且最多提供 10—15 个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