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四篇 为仔细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推动我镇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办法
乡镇环境卫生考核奖惩制度 1 为深化推动新农村乡风革命,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提高各村干部参加的积极性,落实农户门前三包,提升全镇环境卫生面貌,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讨论,特制订本奖惩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书记、主任(一肩挑村庄的副主任) 二、考核内容 各村村域范围包括通村道路两侧环境卫生保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池塘、河道、沟渠、公厕、垃圾堆放点及其周围区域的洁净洁净,畜禽养殖污水的直排、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农户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三、考核方式 1、实行明查暗访、每月检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1)明查暗访
镇巡查组不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并拍照建档
(2)每月检查
镇生态办每月至少安排 1 次专项检查,对全镇 28 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实地检查,检查结果每月进行公布
2、对在明查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以《整改通知单》形式交办给所在村,并限期整改,同时根据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四、奖惩措施 1、镇政府设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奖励基金 20 万元/年
各村以上一年年报人口为准,设立基础奖 5 元/人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镇巡查组和生态办交办整改任务的奖励50 元/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扣罚 200 元/点
但同一点位整治后再次反弹的直接扣罚 200 元/点
3、开展全域卫生保洁,落实全民清洁日、门前三包,发挥好村民的主体责任
在县检查中得分低于县平均分的每分扣罚 100 元,高于平均分的奖励 200 元/分;列入县红榜村的,一次奖励 2000 元列入县黑榜村的一次扣罚 2000 元
4、因整治不力、长效管理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