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4 号科目 无形资产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商誉 等各种无形资产的价值。2.事业单位购入或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无形资产应按 实际支出数,借记本科目,赁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3.各种无形资产应合理摊销。 不实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其购入和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时,应一次记入“事业 支出〞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实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其 无形资产应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摊销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4.单位向 外转让已入账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其转让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事业收入 〞科目,结转转让无形资产的本钱,借记“事业支出——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对 外投资转出无形资产按“对外投资〞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5.本科目的期末余额为尚未摊 销的无形资产的价值。6.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类别设明细账。 〔二〕负债类 第 201 号科目 借入款项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2.借入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科目;支付借款利息,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科目,贷记“银行 存款〞科目。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归还的借入款余额。4.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 明细账。 第 202 号科目 应付票据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对外发生债务时所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 和商业承兑汇票。2.单位开出、承兑汇票或以汇票抵付贷款时,借记“材料〞、“应付账 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手续费,借记有关支出或费用科目,贷记“银 行存款〞科目。收到银行支付本息通知时,借记本科目和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科目。3.各单位应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 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详细资料。应付票 据到期付清时,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第 203 号科目 应付账款 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购置材料、物资或接受劳务供给而应付给供给单位的款项。 本科目适用于实行内部本钱核算的事业单位。2.单位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 款尚未支付时,应根据有关凭证,借记“材料〞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接受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