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管理制度第一节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对集团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快资金的循环和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资金流向,保证资金平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团所属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办理本单位的资金收支业务
第三条 集团的资金管理由集团财务部负责
集团所属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本单位的资金收支情况
第二节 资金管理原那么及收支分类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是指集团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全过程的控制
第五条 实行资金管理应坚持以下原那么:一、集团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预算;二、坚持以收定支,量入而出;三、各项资金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以及集团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 资金收入的分类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二、投资活动的资金收入;三、筹资活动的资金流入
第七条 资金支出范围一、经营活动的资金支出1、产品销售本钱;2、期间费用;3、营业外支出和其他业务支出;4、其它资金支出
二、投资活动资金支出三、分配股利第三节 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第八条 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的内容一、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二、收取的租金;三、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
第九条 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管理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
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经营活动资金收入的入账情况
集团所属子公司未经集团董事会批准,不得在银行或其他机构另立资金账户
应收账款管理:一是对应收账款的总额进行控制,明确各子公司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最高比例,超过比例的异常情况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调查处理;二是财务部每月编制账龄分析表,将货款回收情况通报销售部门,及时实行催收措施;三是建立应收账款回收责任制
第四节 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的内容及管理第十条 投资活动资金收入范围一、收回投资资金;二、分得的股利资金;三、取得债券利息收入;四、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