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务有限公司集装箱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安全操作规程总则第一条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本规程安全教育,特殊工种(指挥手、船舶起货机司机、装卸机械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二条凡进入装卸生产现场,包括库场,或建筑施工现场,或在 2 米以上高处,或可能有物体坠落的地方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并生好根
第三条凡水上作业,上、下船舶、码头,在低于 1
05 米高栏杆、舷墙的船舶舱面上走动或作业,在码头边解系缆,必须穿救生衣,并扣好上、下带子
第四条凡在 2 米以上高处作业(包括:舱深超过 2 米时,开、关小舱盖、大梁和舱口低于 1
05 米的舱面甲板工作等)必须扣好安全带或张好防护网
第五条进入生产岗位,必须根据货种规定和工作要求穿戴好各种劳防用品(原木作业中装卸工人必须穿着防滑鞋、钢材作业中装卸工人必须穿着防护皮鞋)
不准赤脚、赤膊和穿塑料硬底鞋、拖鞋、凉鞋、高跟鞋及裙子进入生产现场
第六条为保证上下船舶人员安全,在使用舷梯和跳板时都要设置安全网,跳板安全网应伸出跳板左右二侧不得小于 1
0 米,舷梯安全网应分别牢固连接在船舷和岸上
第七条船未靠妥不准上、下船,上、下船舶或船舱,必须走专用扶梯、绳梯或跳板
走扶梯前,应先观察扶梯是否完好和有无安全网;走绳梯前要先察看其上端是否拴牢,悬挂方法是否正确,绳梯载人最多不超过 2 人;走跳板要先察看其上端是否拴牢,下端是否着地稳妥
不准攀爬、跨越大轮船帮
船舶上、下舷梯,必须按顺序先上后下
第八条禁火场所严禁烟火,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凡禁止明火作业的区域,严禁动火,特殊情况须按照规定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并有相应防火措施方可进行
第九条禁止接班前(4 小时内)及班中喝酒,不准在岗位上嬉闹、打瞌睡
作业中要集中思想谨慎操作,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条船舶靠离作业时,非系缆人员不准靠近系缆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