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法行政载体的思考2004年3月23日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对依法行政的目标、基本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等11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和要求
但如何落实依法行政的这些要求,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健全行政法律体系和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是推进依法行政的两个基本要素,而行政执法责任制恰恰是使这两个要素得以真正落实的载体和手段
笔者认为,建立一套科学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载体和手段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涵义和特点(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涵义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政府的形象
长时间以来之所以出现各种执法问题,就是因为违法没有成本或风险很低,为解决这一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应运而生
何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呢
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概念,理论界主要有如下表述:一是行政执法责任是指行政机关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执法法律后果
顾名思义,行政执法责任即一项法律上的制度,是关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尽的义务及其所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
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和司法机关的执法责任制相并立的一种执法责任制度,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规范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法规的职权,明确各行政机关及行政机构工作人员的执法责任,完善执法程序,建立过错责任追究的法律制度
三是所谓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一种岗位责任制,即用法律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手段明确规定每个机构实体、每个行政职务、每个权力行使者的职位范畴、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以便能够使每个行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各司其职、人尽其能、各负其责的一种行政法制度
四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是一种把执法质量和第1页共3页执法者个人责任联系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