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 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限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并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贷款方必需是国家批准的特地金融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
专业银行是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信誉合作社
全国的信贷业务只能由国家金融机构办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与借款方发生借贷关系
(2)借款方一般是指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全民和集体全部制企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争辩单位等实行财政预算拨款的单位则无权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在特别 状况下,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农民也可以成为借款合同的主体,同银行、信誉社签订借款合同
(3)借款合同必需符合国家信贷打算的要求
信贷打算是签订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条件
借款方必需依据国家批准和信贷打算向贷款方申请贷款;贷款方必需在符合国家信贷打算的信贷政策的条件下,由贷款方与借款方签订借款合同
超打算贷款必需严格把握
(4)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
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
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 (5)订立借款合同必需供应保证或担保
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需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供应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供应贷款
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得到按期偿还的一种保证措施
(6)借款合同的贷款利率由国家统一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
借款方在归还贷款时,一般要偿还贷款利息,而利率必需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计付,当事人双方无权商定,对国家规定的利率,任何人无权变更或修改
所谓诉讼时效,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权利人依法恳求人民法院爱护其民事权利的有效期限
依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即丢失胜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