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模式下的互联网产业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打开文本图片集摘要:对于互联网产业中被广泛采纳的免费模式而言,涉及反垄断法案件时首先需要确定是从免费端还是广告端来进行相关产品市场界定。目前最为流行的双边市场理论虽然关注到了网络用户和广告商之间的关联性,但是并没有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而其理论内部的调整也并不成功。对此,在单边市场语境下从上、下游的角度理解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能够简化对商业模式的理解,明确争议发生的领域,解决相关产品市场确定的基本问题。同时,为了避开将上游相关产品市场界定为注意力市场而导致范围过于宽泛,应从网络用户对于互联网产品的功能需求出发,而实证的讨论也支持这一改进。关键词:互联网;反垄断法;相关产品市场;双边市场;单边市场中图分类号:DF414 文献标识码:ADOI:10.3969/j.issn.1001-2397.2024.06.06一、引言:问题的提出互联网不仅带来了更为丰富的信息、更为便捷的沟通方式,还带来了“新”的商业模式。互联网企业的很多商业模式并非全新,在传统产业中往往能够找到对应的模式。例如,经济学理论认为,门户网站、即时通讯、搜索引擎等互联网企业是双边市场,而传统的银行卡、大型超市、婚介所等同样也是双边市场,属于相同的模式。互联网企业所谓的“新”模式,更多地体现为商业运作载体的变化。在这些商业模式中,最为典型和最富争议的部分,是其所包含的“免费”形式。免费之所以在互联网产业中大行其道,还在于“免费”本身隐含了互联网产业最基本的特点。免费模式下更容易促成和利用网络效应,进而获得正反馈效应,以增加企业的价值。这些特点同时也与互联网经济条件下产品(服务)的边际成本接近于零有关。(参见:Sungyeol Yu. Analysis of Pricing Strategies for E-business Companies Providing Information Goods and Services[J].Computers & Industrial Engineering,2024,(51):72-78; Joel I. Kein.Antitrust and the Information Age: Section 2 Monopolization Analysis in the New Economy[J].Harvard Law Review,2001,(114):1623-1646; Katz Michael, Carl Shapiro.Network Externality,Competition and Compatibility[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5,(75) :424-440.)例如,用户可以通过Google、Baidu 进行信息搜索,可以利用 MSN、QQ 进行即时通讯,可以利用 Youtube、土豆网观看视频,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