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思想行为法律规范心得体会党员干部思想行为法律规范心得体会 新《准则》和《条例》同步实施,要求更严,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规定更细,列出六大负面清单,划出了一目了然的行为底线;责任更明,规定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将视情况给予不同处分,让问责、执纪、监督有了靶心。作为一名镇党委书记,我将把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自身时时事事对比的明镜,仔细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切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的 xx 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对党内法规的建设提出了与时俱进的新要求。修订后的《条例》正是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精神的体现。 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这六大纪律与不久前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动静结合、借势聚力,充分体现出全面和从严两个关键词,共同激发出纪律建设的新动力。修订后的《准则》,则是面对全党,这是党中央对广阔人民群众作出的更重大的承诺,全党同志必须更自觉地用新《准则》衡量和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两部党内法规的修订,适应了xx 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 具体来说,实现了法律规范对象和法律规范领域的全覆盖;释放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突出了问题导向,细化、实化了党章的有关规定。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坚持正面提倡、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准则》总结和凝练了中国共产党建党 90 多年来在自身建设方面的基本经验,既体现出党一贯以来的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也体现出当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时代特征,更顺应了人民群众对党的建设的新期待。 《准则》是对党员干部正面的义务性要求,有立德的意思;《条例》则是对违纪行为的负面评价和制裁性措施。假如只有《准则》没有《条例》,相关要求就会成为空话;假如只有《条例》没有《准则》,党纪处分就会成为无源之水。 修订后的《准则》为 8700 多万党员树立了道德高线,有利于使党员进一步达到不想腐的境界。这一高线并非脱离实际、高不可攀,而是摸得着的高标准。它与底线恰好一正一负,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