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程序
(一)企业退休人员整体移交程序
(1)填报《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审批表》
企业到沈河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退管部门领取《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审批表》(一式三份,企业、主管部门、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各留存一份),向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移交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向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退管部门进行申报
破产、转制企业申报时还需提供有关部门的破产、转制批件
(2)核对退休人员基本信息经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退管部门批准盖章后,为企业打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明细表》,由企业与退休人员见面进行信息核对
企业确认信息无误后,在移交明细表上签章,交由养老分中心退管部门留存
(注意事项:表中“现街道”、“现社区”信息如有错误,由退休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开具“社区居住证明”,然后到原居住地社区办理《企业退休人员档案卡》转移手续
2、签订协议书
企业到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退管部门领取《沈阳市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一式四份,企业、退休人员及企业主管部门各持一份,企业负责存入退休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与退休人员一一见面签订协议,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退休人员签字并按捺指纹
企业确认信息无误后,上报退管部门进行审核
3、人事档案的移交
(1)企业与退休人员签订协议后,要根据《企业及个体退休人员档案装订整理要求》对退休人员人事档案进行整理和装订
企业不得随意删改原档案材料
档案材料不全的,企业要出具相关证明
并填写由退管办提供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明细台帐》
由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退管部门对企业装订后的档案进行抽查,确认合格后打印《企业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移交通知书》
(2)企业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审批表》、《企业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