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全市卫生作风效能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化推动作风建设模范区创建活动 1、继续督促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的意见》,努力争当为民造福的模范、改革创新的模范、务实拼搏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 2、督促各市卫生系统仔细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检查,并于年底前将检查结果逐级报告上级部门。 3、督促各市卫生系统落实中央、省、市和市卫生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工作情况,结合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做到“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对工作态度消极、行动迟缓的,督促其迅速行动,仔细执行;对打折扣、搞变通的,坚决纠正,责令整改;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4、纵深推动“治庸、治懒、治散”工作,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化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工作;继续做好“治脏、治乱、治堵”工作;积极参加“人民满意公仆”评选活动。 二、积极营造赣南苏区卫生事业振兴进展的 良好环境 5、严格执行涉医项目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仔细落实《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6、根据要求,法律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推动流程再造,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审批效率;对已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及时制作并公布事项目录;坚决纠正该取消的不取消、该整合的不整合、该上网的不上网、该进行政服务中心的不进中心,以及明放暗不放、避重就轻等问题。 7、仔细落实全市“阳光医药”网上监察系统建设工作。 8、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扩大政(院、站、所)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积极推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工作,建立“评价—整改—反馈”的测评机制,做到“评改结合,以评促改”。 9、围绕创建作风建设模范区以及优化卫生事业进展环境的便民措施、服务标准、工作效率、工作作风等内容,由单位主要领导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10、组织具有执法权、审批权和管理权,与经济进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设科(股)室或二级单位积极参加内设机构测评活动。 11、仔细清理各类收费项目。根据要求全面清理各类涉企收费项目,对不合法、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要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收费项目,有关规定明确要求降低收费标准的,要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受理投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