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操作流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章项目尽职调查第四章项目法律和风险审查第五章项目评审第六章项目合同签订第七章项目实施第八章项目竣工验收第九章项目融资租赁第十章项目售后服务第十一章项目档案管理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业务依法、合规、科学进展,严格控制风险,加强管理,提高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操作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产品直销业务、EMC+融资租赁业务和 BT+融资租赁业务等业务的管理和运作。第三条本细则规定了公司业务项目的市场开拓、立项、尽职调查和风险审查、评审、项目实施、融资租赁、售后管理及档案管理的操作流程和法律规范要求。第四条公司业务实行审批制度,所有业务项目经公司总办会审议后,根据公司有关权限规定,报经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五条公司员工不得泄露公司所有业务项目的决策内容、商业合作、交易安排、技术法律规范等相关商业秘密。第六条本细则附件之文本格式和表单是本细则法律规范管理的有效补充,具有同等法律规范效力。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七条项目立项流程如下:第八条市场营销人员或公司其他员工与客户洽谈项目时,应从以下方面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并填写《项目基本情况表》:1. 项目性质(产品直销、EMC、或 BT);2. 项目规模;3. 市场容量;4. 技术和产品要求;5. 项目主体的性质、资信、工商材料、经营状况等;6. 是否适合国银租赁的融资条件。第九条市场营销部接到《项目基本情况表》及客户基本情况的资料后,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初期筛选。经初步筛选认为明显不符合公司目前的项目选择条件,可在《项目了解客户基本情况提交基本材料终止客户客户访谈、项目初选设计大概方案不符合基本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市场营销部员工或公司其他员工市场营销部员工市场营销分管副总项目编号,立项审批市场营销部开始项目基本情况表》中注明意见,并简单阐明不可做的理由;如认为基本符合选择条件,则在《项目基本情况表》中注明可做意见,并将《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第十条市场营销主管副总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基本情况表》进行审核,进行初步筛选并决定是否正式立项,并将批示后的《项目基本情况表》及相关资料交市场营销部归档。:第十一条市场营销部与客户沟通洽谈,设计初步的项目方案。必要时,市场营销部召集生产技术部、工程项目部、资金财务部等人员讨论项目方案。第十二条项目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