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文件州直目字〔2024〕2 号关于印发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方法(试行)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目标制订工作细那么〔试行〕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细那么〔试行〕
的通知州直机关各目标绩效管理实施部门:现将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方法(试行)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目标制订工作细那么〔试行〕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细那么〔试行〕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法,进一步推动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 2024 年 3 月 23 日主题词:目标绩效管理 方法 通知送:领导小组成员州直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 年 3 月 23 日印发共印 150 份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州直机关的政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促进州直机关务实高效履行职能职责,确保州委、州政府重要工作任务完成,加快全州经济社会开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进程
省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在省直机关实行目标绩效管理的意见〔试行〕
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特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努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效劳质量
第三条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是把决策、管理、效劳转化为目标责任体系,以履行职能职责为核心、以追求目标绩效〔政治绩效、经济绩效、文化绩效、社会绩效〕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的管理方式
第四条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应遵循创新与开展相结合、鼓舞与约束相结合、过程管理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现场考评与平常督查和社会评议相结合的原那么
第五条 州直机关目标绩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