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_第1页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_第2页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_第3页
农场畜牧业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仔细贯彻落实团党委*届*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推动我团"强牧"战略的实施,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实现"以质强牧、以效强牧"的奋斗目标。根据团《生产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第十三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团畜牧业生产管理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防疫统筹,统一品种改良,统一免疫标识,统一草场有偿使用和规划管理,统一有用技术推广和应用。 第三条:团属基层单位的连长、厂长(经理)、社区主任是本单位畜牧业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规划本单位畜牧业进展。畜牧业生产指标完成情况与第一责任人的政绩和工资挂钩,其考核分占物质文明考核的 30%。第四条:全民牧业棚圈设施等生产资料实行作价归户。第五条:仔细执行《动物防疫法》,强化全团动物防疫工作,实施防疫统筹制度。1、依据《农九师动物防疫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一六五团动物疫病流行动态,确定动物防疫项目如下:牛:口蹄疫(2 次/年)、布病、出败、气肿疽防疫。羊:口蹄疫、布病、羊痘、三联四防苗、疥癣(药浴) (2 次/年)、绦虫病防疫。猪:口蹄疫(2 次/年)、猪瘟、猪丹毒、猪肺疫、仔猪副伤寒防疫。2、兽医站负责全团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并且负责社区的动物防疫和全团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3、连队的兽医技术人员,在团兽医站的监督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及畜牧兽医业务工作。由连队按单位业务人员管理。4、仔细贯彻落实农业部 13、14、15 号令精神,对出售活畜实行报检制。检疫人员对出售的活畜实施产地检疫,并佩带动物免疫标识,出据动物产地检疫证明。如养殖户不进行报检和出售无免疫标识的活畜,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以 200-500 元的罚款,对于抗拒执行的交司法部门处理。5、养殖户从团外购进的牲畜,必须到单位兽医技术人员处登录台帐,参加团实施的防疫统筹,并向兽医技术人员出示免、检疫证明。若无证明的,必须报检;如养殖户不进行报检,根据《动物防疫法》第四十六条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以 200-500 元的罚款,对于抗拒执行的交司法部门处理。6、各类疫苗,药浴和驱虫药品必须由团兽医站统一采供,单位兽医从兽医站领取。对无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私自购买者,一旦发现,全部没收、销毁,并严肃查处;造成疫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7、团对兽医站按在编人员核定工资,实行定额补贴、超支不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范哲铺+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想你所想,急你所急,你需要的都在店铺里可以找到。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