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调研报告1
在公安系统建立反家暴 110 报警机制
公安机关重视反家暴工作,是防止妇女受到损害的一个关键
石公指发[2024]141 号文件《关于在公安系统建立反家庭暴力 110 报警机制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公安机关及 110 报警指挥中心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接受广阔群众对涉及家庭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的报警,做到优先接警,指挥有力协调有方,快速出警,及时救助
各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投诉室,明确负责人
对于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施暴者,要说服教育,尽可能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对于后果严重、情节恶劣的,要迅速立案侦查,坚决依法严厉查办,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求助不作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行政直至法律责任
建立反家暴 110 报警机制,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司法系统设立家庭暴力调解小组和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
石市司[2024]68 号文件《关于设立家庭暴力调解小组和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的通知》,明确规定: 在全市各小区(村)设立家庭暴力调解小组,由 2 至 4 人组成,由人民调解员、妇联干部、民政助理员、基层法官等人参加
其职责是立足家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制观念和懂法守法意识;及时调解和处理因家庭暴力引起的纠纷,对施暴者进行劝阻、批判教育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救助;实行与家庭签订无家庭暴力责任书等形式,强化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识;可随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以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
在市、县(市)区设立家庭暴力伤残鉴定中心,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视受害人情况予以减免鉴定费用
在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
石中法发[2024]34 号文件《关于在人民法院建立反家庭暴力合议庭的通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