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仔细贯彻落实《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指导意见》,扎实做好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通过镇政府、水利部门全程监管,逐步建立管理专业、运行法律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供水质量与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需要。 三、工作任务 成立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主任由镇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主管镇长,成员包括水管所长、财政所长、各行政村村书记、村长等。统筹负责本镇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同时确定供水人员、专门维修队伍、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及各个屯成立监督小组,由各村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村三委及社主任。对供水服务、水质情况等监督检查,确保供水达到规定要求,问题切实得到解决。镇政府设立 24 小时公开举报及服务电话,确保农户反映的问题能够及时核实反馈,及时解决。 四、明确职责任务 1、各村供水人员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2、水处理设备运行管护队伍负责本乡辖区内水处理设备滤料活性再生、设备反冲洗工作,确保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3、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饮水安全工程的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及时上报给水利局,由水利局协助解决。 4、镇农村饮水工程维修队伍负责全面管理供水工程运行。负责水泵、变频器、消毒设备、水处理设备及零部件的登记建档及设备检修维修,出现问题后必须在 8 小时内修理或更换,管网出现问题后小修不过夜、大修不超过两日。用水农户室内管件及设施损坏的,由用水户自行维修。 5、各村负责水源井管护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设备根据使用法律规范正常使用,如遇冬季停电,可采纳火墙取暖,确保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行。假如水处理设备因冬季未取暖冻坏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村承担,责任由各村负责。 6、镇农村供水管理中心负责对集中供水水源进行监管,管护房室内、外环境卫生清洁。实行有效措施,保护好饮用水源,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加强水源井周边环境管理,在水源井 30 米范围内不得堆放垃圾和有害物品,及时彻底清除水源地半径 30 米范围内的工业产生的污水和废水、养殖业的粪便、厕所、垃圾站、圈舍等污染源。建设施工确需使用集中供水水源的,须经供水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