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三五”普法实施情况和“四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会议认为,自年以来,我市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了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水平明显提高,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民主法制建设长足发展,为依法治市奠定了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保证我市“十五”计划和年远景目标的实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市公民中继续开展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
特作决议如下:一、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为目标,在全市公民中深入开展以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加入世贸组织后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全面提高社会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
重点是: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学生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三、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都要通过法制教育,做到知法、守法,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法律的权威,自觉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学法用法活动中作出表率,不断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水平
国家公务员要认真学习行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努力熟悉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水平
学校要把法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努力把青少年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四有”新人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重点学习和掌握与生产经营有第1页共2页关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加入世贸组织相关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