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为响应进一步推动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法律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
到 2024 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加率达 100%
到 2024 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
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
医院应当根据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