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202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相关从业人员
实施主体及职责:3
公司人员招聘、调离、辞退由公司综合部负责;3
安全教育培训和全活动有安全部负责;资格证管理由公司综合部负责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3
1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 344 号令等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后,经车队审查合格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
2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时、定期参加公司三级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考核、考试、消防演习、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存档
3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4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公司三级安全主管部门定期进行的交通事故安全讨论会上以口头或文字的方式表达出个人的观点、看法、分析、教训等内容,并记录存档
5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了解并熟记自己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化学物理特性、运输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
6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在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对车辆和附属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
7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按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对车辆进行维护作业
8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严禁违章超载、超速和超车,以及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
9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行车时,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10 危险货物运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