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2024 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县人民政府 2024 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县人民政府 2024年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安排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现结合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保障百万亩森林资源和人民财产安全为目标,以构建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为抓手,切实落实森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杜绝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为实现“大美古陵、小康 xx”美好愿景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 2
坚持“辖区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3
坚持“谁经营管理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 4
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
年度内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 3 次/10 万公顷以下,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 0
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防火期限 2024 年 10 月 15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15 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其中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为森林防火特险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建森林防火责任体系 1
提高思想认识
我县是全省林业生态大县,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全县工作的重中之重
各级各相关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清形势,牢固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森林防火意识
要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仔细履行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