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公人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 经县地方志办班子讨论,拟在我办一般干部中晋升四级主任科员 1 名。 一、职级设置及使用情况 1、编制情况 县地方志办核定参公事业编制 5 个。领导职数 2 个(1 正 1 副),实有 1 正 0 副。综合管理类职位 5 个,实有 3 人。 2、职级数量 根据职数比例,县地方志办核定四级调研员 0 名;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 3 名,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 1 名,三级、四级主任科员 2 名。 3、职级职数使用情况 目前,县地方志办实有四级调研员 0 名,空缺 0 个职数;一级、二级主任科员 0 名,空缺 1 个职数;三级、四级主任科员 0 名,空缺 2 个职数。 本次晋升职级后,三级、四级主任科员仍空缺 1 个职数。 二、晋升人选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 2 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 1 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 2024 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 1 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三、晋升职级程序 (一)动议 县地方志办班子成员在充分发扬民主和沟通协商基础上,形成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及意向性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 (二)民主推举 本次公务员晋升职级,实行民主推举的方式,由领导班子负责组织,推举或测评结果作为确定晋升职级人选的重要参考。 民主推举由领导班子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1、谈话调研推举。 2、会议推举。 3、分析汇报推举情况,向领导班子汇报。 4、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考察组应根据下列程序进行考察。 1、发布考察预告。 2、考察了解。 3、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 4、征求意见。 5、形成考察材料。 (四)讨论决定 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应当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晋升决定。 1、逐个介绍拟晋升职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