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以为在德鲁克先生的众多高作中,《创新与企业家精神》是我唯一有资格写序的一本书,因为在过去十连年里我不仅读过很多遍,而且以此为教材,培训过几班职业领导人
但这次我重读时才发觉,情形并非我原以为的那么简单
有关主题该说的话德鲁克在书中几乎都写了,我固然不可能比他写得更好,而且从“自序”、“前言”直至“结论”,全书结构严谨,没有给另一篇序言任何机遇
因此那个地址我写的并非是序言,而是一篇读后感,若是按我的意见编辑,我宁可它出此刻书末而不是书首,仅供读完全书仍有耐心的读者参阅
什么是“创新”“创新”那个字眼在今天很流行,也很时兴,许多机构都把它看成口号,乃至写进自己的宣言,可是对它的明白得却是千差万别
第一是把“创新”与伶俐的创意或发明混为一谈
第二,是一提到它就意会到科技方面
最后,很多人以为凡开辟一盘新生意或一项新事业确实是创新
德鲁克深刻地指出,“创新”与上述误解的区别在于是不是为客户制造出新的价值
价值并非是价钱
价值是客户取得的,价钱是客户付出的
做企业的,推出一项新产品、新效劳或一个新流程,要知足客户未被知足的需求或潜在的需求,制造出新的客户中意
客户有新的所得,才会从不买到买、从买得少到买得多,或情愿付出比过去更高的价钱
这反映在企业的收入和利润上,确实是制造了新的财富
一样的,非营利机构的创新也要让效劳对象有新的中意,从而情愿同意你的效劳;政府的政策创新或体制改革也要产生让人民能够感受取得的新便利或保障
尽管很多“创新”与科技有关,可是科技含量很低乃至“零科技”的社会创新,不但机遇更多,而且效益更大
一家新公司若是只是以一样价钱提供市面上已有的产品或效劳并非算创新,因为它只是对他人已经制造出来的客户群进行瓜分,并无制造新客户,如此的新公司注定会在市场萎缩的时候被“边缘化”
创新是能够学会的在德鲁克的笔下,不管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历史悠长的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