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法意(XXXX )字第XXXXXXXXXXXXX 号XXXX有 限 公 司 拟 租 赁 XX 市 XXXX加 油 站资 产 相 关 事 宜 法律调查报告暨法律意见书 XXXX律 师 事 务 所 二 〇 一 二 年 XX 月致:XXXX有限公司XXXX律师事务所应XXXX(以下简称贵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拟租赁XX市XXXX加油站(以下简称XX加油站)资产相关事宜,委派律师进行了法律调查。现根据贵公司提供的项目有关资料、文件、信息和本所律师的调查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贵公司在租赁XX市XXXX加油站资产时参考。序 言 X 、调查目的:本所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拟租赁XX市XXXX加油站资产的相关事宜进行法律性审查,评价资产租赁的合法律规范性,发现潜在的法律问题和交易风险。X 、调查范围:包括项目合作方的主体资格、资产状况、相关协议、审批文件、潜在法律风险、预期违约防范、实际违约救济等事项。X 、调查依据:本调查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均由贵公司提供;相关材料反映的情况截止于二〇XX年XX月XX日。X 、在批阅贵公司提供的项目资料、文件、信息时,XXXX律师事务所作出下列假定:(X )所有签字及盖章均是正式的及所有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副本与原件相符;(X )所有相关签字盖章的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签约和履约的行为能力; (X )所有签署人均得到有关各方的证书授权签署且该等文件已妥善签订;(X )由贵公司所出具或提供的上述文件均准确及完全地反映已通过的决议、动议或决定,相关决议、动议或决定在通过后未曾被修改或取消,目前该协议是有效及有约束力的;(X )所有经XXXX律师事务所批阅的文件中陈述的事实均是真实和准确的。X 、除外责任:(X )本次调查主要依据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政策性文件、行业法律规范等,亦参照曾经生效但目前已经废止的法律法律规范和行业法律规范。本意见书是根据现行的中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而出具的,XXXX律师事务所并未对中国以外的法律及法规做出意见,亦未对中国以外的法律及法规做出探究。(X )本所律师承诺将贵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提供的信息、意见如实反映在本意见书中,贵公司在接受本意见书后未在合理时间内提出异议,则表示对本所律师记录的内容属实。(X )本所律师仅从法律角度对贵公司该资产租赁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和推断并对潜在的法律风险进行预测,对贵公司实施该资产租赁项目的损益风险,本所律师不作价值推断,亦不是本意见书陈述范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