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省卫生厅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
7号),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促进基本药物制度和绩效工作制度的实施,现就推进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主要目的和实施范围(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效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目标
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优化医疗卫生人员结构,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
(三)实施范围
全省所有县(市、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其他基层公共卫生机构参照执行
二、创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用人机制(四)建立健全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编制管理机制
按照《XX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
7号)精神,以县(市、区)为单位,核定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编制总量,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服务人口、服务范第1页共6页围等因素,逐一核定每所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事业编制,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范围内,科学规范设置岗位,组织岗位聘用,建设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
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