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度落实年的思考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一个国家的建设,要靠法律制度的维护,一个单位(部门)的工作,要由制度来规范和约束
制度是社会的基础,也是我们**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重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是长江**树立科学发展观,对现代管理理念的积极借鉴,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管理能力,造就一支“公正、和谐、持续、稳定、务实、高效”的**队伍的必然选择
那么,在制度落实年中,我们每一位**职工,尤其是设计制度框架,编制具体制度的人员需要有什么样的思考呢
我想有这样几点认识:一是如何认识制度的有限功能
“法制”相对于“人治”而言,是相对的理想的一种权威性的制度安排,又是一种仍有缺憾的制度文明,其功能是有限的,制定制度决不是根除一切“痼疾”的灵丹妙药,理性的制度建设只能是根据各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有所为有所不为
切莫一窝蜂,不要唯制度而制定制度
有些制度人们为什么会淡忘,为什么没有发挥一定的效用,说实在的,那就是个“花架子”,一个“摆设”而已
因此,我们在制定制度的时候,要考虑到它的有限功能,有的事情不是简单的制度问题,有可能是社会问题,在基础环境还不够条件的情况下,看起来所制定的制度很完美,我想将会成为一纸空文而束之高阁,必然会损害制度的公信力
二是如何有效利用现有的制度资源
长江委**局局长魏山忠在谈到制度落实年时指出:“上半年各单位、部门要重新梳理完善各种规章制度,注重相互衔接”
这里所说的“重新梳理完善”我想就是有效利用现有的制度资源,每一项制度在制定之初都认为很合理或者说很完善,但在实施了一定的过程之后,发现有些不尽如人意甚至出现了“事与愿违”的状况
这是为什么呢
有这么一个故事我想会给我们的制度设计者一个很好的启发
十八世纪末期,英国政府决定将犯人统统发配到澳洲去
政府按上船人数向船主们支付费用
船主们为了牟取暴利,大第1页共2页量装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