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工程的决定国发〔2024〕5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24 年以来,根据深化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 会议的部署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依据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工程进行了第六轮集中清理
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 314 项行政审批工程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分工,抓好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工程的取消和调整及时落实到位
同时,要强化后续监管,明确监管责任,制定监管措施,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在现有工作根底上,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开展需要,坚决不移地深化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工程
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凡可以采纳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以部门规章、文件等形式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要限期改正
探究建立审批工程动态清理工作机制
二、积极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新设审批工程必须于法有据,并严格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
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以规章、文件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行政审批工程
讨论制定非行政许可审批工程设定和管理方法
三、加快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把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当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效劳事项,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当
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标准、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效劳体系
继续推动政务中心建设,健全省市县乡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