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展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一、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资本积累,创业资本和营运资本相对匾乏,其资金的筹措能力弱,筹措范围小,资金来源相当狭窄
许多兴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强有力的金融政策与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开辟融资渠道
美国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政策主要是通过小企业管理局来实现的,小企业管理局经国会授权,可以直接向中小企业提供各种优惠贷款
其贷款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直接贷款,二是协调贷款,由小企业管理局会同地方开展公司、金融机构等协商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三是担保贷款,由地方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发放全额贷款,小企业管理局给予 90%的贷款担保
美国小企业管理局的贷款利率普遍低于市场平均利率
日本政府针对中小企业信用薄弱,从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难的特点,由政府直接出资成立信用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协会
政府为了进一步提高贷款担保能力,还全额出资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对担保协会进行再担保
当中小企业在担保协会的担保下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后,保险公库对担保协会所担保的贷款额度进行再担保
当中小企业因某种原因无力归还时,担保协会可以从信用保险公库获得相当于归还全额 70%—80%的保险金,代替中小企业归还
日本政府的两级信用担保体系,极大地增强了中小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能力
贷款贴息是西欧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开展的一种重要的金融手段
法国除了对中小企业给予 1
5%的贷款利率补贴之外, 还专门为新办的中小企业提供特别的方案贷款,这种贷款的贴息率相当高
联邦德国也以低于市场的利率向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通常情况下政府给予中小企业的补贴率大约为 2
5%,即当市场利率为 9
5%~10%时,中小企业向银行的贷款利率约为 7%~7
二、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兴旺国家开展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措施形式多样,主要包括所得税减免、投资税收抵免、增值税减免、对新建企业的税收减免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