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库会计管理规定银发[2024]305 号目录第一章 总那么 第二章 国库会计人员 第三章 国库会计管理责任制 第四章 国库会计核算 第五章 国库会计计算机管理 第六章 国库会计监督、检查与会计分析 第七章 国库会计签章 第八章 国库会计档案 第一章 总那么第二章 国库会计人员第三章 国库会计管理责任制第四章 国库会计核算第五章 国库会计计算机管理第六章 国库会计监督、检查与会计分析第七章 国库会计签章第八章 国库会计档案第九章 附那么 展开第一章 总那么 第一条 为加强国库会计工作管理,建立健全内控机制,确保国库资金平安,提高国库会计工作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中国人民银行会计根本制度
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库会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 〔一〕组织国库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二〕加强国库会计监督,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维护国库资金平安
〔三〕标准国库会计行为,提高国库会计工作质量与效劳水平
第三条 国库会计管理遵循“垂直领导,分级管理〞的原那么
上级国库对下级国库的会计工作负有组织、检查、指导职责;下级国库对上级国库负责,根据上级国库的要求标准会计行为,并定期报告工作情况
第四条 国库会计核算与管理应充分运用信息网络技术,强化控制与监督,有效利用国库会计核算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水平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国库
各级国库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加强会计根底工作,严密会计核算手续,防范国库资金风险,确保国库会计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
第二章 国库会计人员 第六条 各级国库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核算岗位,按岗位配备相应人员
第七条 国库会计人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经国库业务培训前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