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2 结合实际推动纪检监察工作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有其特别性
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给予纪委的职责,国有企业的纪委也同样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定位开展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绝不能脱离企业实际盲目开展工作,必须与企业实际相结合
要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廉政教育、纪律教育等方式不断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通过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推动企业完善内控制度,做细做实廉洁风险防控,持续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通过高举巡视巡察利剑,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查违规违纪行为,铁面执纪,严肃追责问责,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切实构建起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一)深化三转,回归主责主业 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三转”不能脱离企业实际,必须要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这条主线,找准职责定位
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是“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就是要把有关职能部门推到“一线”,纪检监察机关退到“二线”,集中精力监督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
职能部门在履行自身职责过程中,本身就具有监督和检查的权限,纪检监察机关应该对这些监督和检查行为进行再监督和再检查,而不是冲在一线,成为一些部门工作的“救火队”
因此,必须要及时退出诸如参加一些业务管理的议事决策、考试监考、参加采购招投标现场监督、参加经营管理某些环节的监督,从过去的过程监督转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方式上来,对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及监管不力的情形,严格问责,并注重查处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实现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四面出击”向“定点突破”、从“包打天下”向“术业专攻”的转变
新形势下坚持和深化“三转”,必须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要及时转变思想观念,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