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要领 土地租赁合同要领 出租方: 承租方: 签订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出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 地 址: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承租方根据战略进展需要,拟租赁出租方位于用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先决条件 出租方必须持有国土部门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租赁期终止期限前有效
第二条 租赁土地 租赁土地位于 ,使用面积 亩( 平方米)(四至范围为 )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码为: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叁年,自 2024 年 8 月 13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止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4
三年租金共计: 元人民币(大写: ) 支付方式:每年向承租方支付一次
首次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出租方按承租方公司财务要求提供相应发票后,承租方将首期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剩余各期租金自前一交租期满后 10 日内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若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承租方有权拒付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出租方的权利义务 1、出租方需具备拟租赁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确保拟租赁土地使用权是完整、有效、真实的和排他的
2、出租方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土地上没有承载任何会影响承租方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担保物权或债权债务,确保没有存在隐瞒、欺骗、故意或过失的遗漏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承租方的事项
3、租赁期内,出租方必须协助承租方处理好周边关系,做好各项服务,确保承租方安全稳定生产
4、租赁期内,所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建设需要,所租赁土地由政府收回的,出租方应在收回土地前 6 个月,将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