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税的五种纳税筹划技巧土地增值税是对房地产企业收益影响很大的一个税种,也是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
房地产企业可以利用自身土地增值税的特点和一些优惠政策,在遵守现行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筹资、开发和收益分配等活动的调整,寻求企业收益和税收负担的最佳配比,从而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
本文探讨了土地增值税的几个筹划技巧
一、收入分散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主要的税收负担是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收实行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
因此,假如可以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就可以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从而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运用收入分散法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的关键在于如何使收入分散合理化,常用的方法是将可以分开单独处理的部分(如房屋里的设施)从整个房地产中分离当住房初步完工但还没有安装设备及进行装潢、装饰时,便可以和购买者签订房地产转移合同,之后再与购买者签订设备安装及装潢、装饰合同,这样企业可以只就第一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而第二份合同上注明的金额仅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必再计征土地增值税
二、费用转移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的期间费用除利息支出外都不按实际发生数扣除,而是以土地价款和开发成本合计金额作为基础按比例计算扣除
根据规定,属于公司总部发生的期间费用,如:管理人员工资福利费、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不能作为扣除项目,其实际发生数对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没有直接影响
但若采纳适当人员分配方法和其他合理组织管理方法,使这些费用能够作为开发成本列支,则可增加扣除项目数额,从而减少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企业可以在组织人事上把总部的一些人员下放或兼职于某一个具体房地产项目中去例如,总部某处室领导兼任某房地产项目的负责人,在不影响总部工作的同时参加该项目的管理,那么这位负责人的有关费用可以分摊一部分到房地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