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议上讲话 在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议上的讲话 今日召开市委法律顾问聘任会议,主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法律顾问聘任、座谈会精神,组建市委法律顾问队伍,加快全市依法治市步伐,推动商丘又好又快跨越进展。 刚才,苏长青同志宣读了《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关于聘任市委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和法律咨询机构的通知》,市委向田雄伟、张涛 2 位同志颁发了聘书。受聘的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都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在各自领域都颇有建树。受聘的各位专家是市委经过深思熟虑、仔细考察后决定聘任的,希望各位专家充分发挥好智慧外脑的重要作用,与我们一道,共同把好市委决策部署的法律关。 下面,我就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好法律顾问制度作用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是国之重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紧接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动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一项事关长远的工作,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也是创新社会治理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转变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也是党委依法决策、科学决策的保证,对地方经济进展、社会管理、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具有巨大推动作用。我们要充分认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信心、决心,全力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在我市落地生根、全面开展,确保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二、全面落实,统筹推动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工作 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落实中央、省委有关要求的必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根据中央《意见》要求,确保 2024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化推动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究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要分层推动全市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完善。今日,市委启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全市开了头,接下来,市委将主动学习省委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全市实际,逐步完善我市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为全市做好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