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促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的调研报告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开展,转变政府职能,有效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培育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根据市政协十一届六十五次主席会议要求,我委成立调研组并开展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促进社会管理改革创新”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主要采用文献回顾、实地考察访谈、召开专家座谈会等方法,在两个月内,我们先后走访了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xx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街、市社会工作协会、xx市启创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州仁爱社会服务中心、广州利康家属资源中心等政府职能部门、区街社区服务中心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并邀请香港社会福利署和市社科院的有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研究探讨在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对策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现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指政府出资,社会组织承包服务,双方通过合同关系,向社区居民提供社会事务类公共服务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都采取这种方法构建社会化公共服务体系
我市有序开展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是从2008年开始,购买服务主要包括家庭及儿童福利、社会保障、安老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社区矫正及社区发展等
承接社会服务的机构,主要是以社会工作专业为主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购买服务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为特定人群提供的服务,称为“购买专项服务”,如市残联购买的残疾人服务、市民政局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共青团购买的青少年服务、司法局购买的戒毒服务等;二是以社区为平台,把社区服务项目打包向社会服务机构购买,称为“购买综合服务”,集中体现在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开展的各项服务
购买专项服务,现阶段相对比第1页共8页较规范的是居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