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社会救助工作的调研报告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为关爱性的救助管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流浪乞讨人员的人文关怀,是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我国政治文明的又一进步,符合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
我州认真贯彻《救助管理办法》,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
(一)我州救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自2003年8月1日以来,我州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进展较快,主要表现在工作起步比较迅速,救助管理机构基本形成,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运转机制业已启动,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州委、州政府重视,工作落实州委、州政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执政为民,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十分重视我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各县委、政府也建立了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为救助管理站的设立和救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民政部门履行职责,工作起步迅速,运行平稳《救助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民政部门为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
我州各级民政部门克服设施、人员等困难,认真贯彻落实《救助管理办法》,切实履行职责,即时开展了救助管理工作
一是初步完成了救助管理机构设立工作
我州目前5个县已经建立了救助站,分别是,汶川、九寨沟、xx县、若尔盖、壤塘
州救助站、xx县、壤塘还建立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开始对没有监护人的流浪乞讨未成年人进行集中救助、保护和管理
二是制定了各项具体工作制度
如救助标准、救助期限、工作规程等,并制定下发了有关受助人员乘车、发布寻亲公告、卫生防疫、未成年人救助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各救助管理站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流程、服务人员注意事项、文明用语等第1页共6页规章制度,使我州救助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
三是初步建立了受助人员疏散机制
加强了与外省市的联系,规范了受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