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墙真石漆承包合同协议模板大全 外墙真石漆承包合同协议模板 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 外墙真石漆工程承包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内容: 4.承包方式:乙方实行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自负盈亏的大包干方式,并不得转包。 二、合同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 23 天,由甲方提前 2 天通知乙方开工。开工日期自 20__年 7 月 9 日至竣工日期 20__年 7 月 31 日,按日历天计算,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乙方若不能按时开工及按时竣工交付使用,每拖延一天向甲方支付 1000.00 元违约金,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回。 2.施工中若因不可抗拒力的自然灾害(包括但不限于冰雹、地震、冰冻、下雨连续 24 小时等)、战争、暴乱及甲方不能提供工作面、资金支付未履行合同等,工期顺延,乙方应向甲方办理延期签证手续,但费用不增加。 三、合同价款 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形式,一次性含税固定综合包干单价为 ,大写: 。工程全部喷涂面积约计 ㎡,估计工程价款为 元,工程完工后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测量收方的实际喷涂面积进行结算。 2.含税固定综合单价包含所有机械费、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措施费、检验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与本合同约定的真石漆施工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工程预付款。 2.基面施工完毕,底漆、主漆(真石漆)全部到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工程估计价款的 30%。 3.在工程竣工后,付至工程估计价款的 70%。 4.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甲、乙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后十四日内支付扣除保修金后的工程结算总价余款(即结算总价的 95%),留工程结算总价 5%工程款作为保修金。 5.下余 5%为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贰年内为质保期,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扣除甲方代支代付款及违约金(如有)后,余款十四日内无息付清。 6.乙方应提供等额的正式税务工商业发票。 五、工程质量与验收 1. 工 程 质 量 必 须 符 合 《 建 筑 工 程 质 量 验 收 统 一 标 准 》(GB50300-20__)、《建筑装饰装修质量验收法律规范》(GB50210-20__)等现行相关专业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