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公司管理规定外贸公司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 人事制度 第一节 招聘制度 一、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二、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和创新精神
第二节 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每周工作五天半,员工每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9 小时
其中,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 - 12:00,下午 12:30 - 17:30 为工作时间,12:00 - 12:30 为午餐休息
周六,周日实行单双休制度
二、考勤 1
所有专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实行报道
迟到、早退、旷工 (1)迟到或早退 30 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5 元;30 分钟以上 1 小时以内者,每次扣发薪金 10 元;超过 1 小时以上者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月迟到、早退累计达五次者,扣除相应薪金后,计旷工一次
旷工一次扣发一天双倍薪金
年度内旷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辞退
(1)病假 a
员工病假须于前一天致电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须补医院就诊证明
员工因患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请假,病愈返工时需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人事部门核定后,由公司给予工作安排
(2)事假:紧急突发事故可由自己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门负责人批准,其余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经权责领导核准,报人事部门备案,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
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出差 (1)员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请单》呈权责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2)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加班 (1)加班应填写《加班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